注冊商標時不可避免的四大風險!
成立一家企業,我們必須要擁有自己合法的企業商標,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依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經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
注冊商標時不可避免的四大風險!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最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如果被有心人搶先注冊,也會對企業造成損失。
注冊商標時不可避免的四大風險!
企業及個人在進行商標注冊之前需要進行商標查詢,了解準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以降低商標注冊風險,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但是,這并不代表經過查詢的商標就能100%注冊成功,商標查詢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將會影響到近似判斷的準確性,從而造成商標注冊的失敗,因此不得不加以注意。
1、盲期風險不可避免
無論是商標注冊申請人還是商標代理機構,查詢近似商標的主要依據就是檢索商標局內計算機數據庫中的各類申請信息,但這些申請資料都需要人工一一進行分類并通過掃描輸入商標局數據庫,也就是說,我們提交的各類商標申請文件從遞交到商標局,到可以從計算機數據庫中檢索到需要一定的時間,大概在3~6個月,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查詢盲期,在盲期內的商標信息是任何人都無法查詢到的,因此企業或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有可能會與在盲期內的在先商標出現相同或近似的風險。
2、優先權風險難以預知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可以要求優先權。受優先權保護的申請人,其商標注冊申請日期不受在我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日期約束,而是可以將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注冊申請的日期作為申請日期。即一些企業或個人可以通過要求優先權而獲得一個較早的商標注冊申請日期,從而“后來者居上”后來者居上,威脅到申請日期在先的其他商標。優先權屬于商標查詢中的一個“盲點”,不可預知,從而成為商標查詢的一大風險
注冊商標時不可避免的四大風險!
3、跨類別近似風險構成威脅
一般來說,商標查詢是按照商標局使用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對商品或服務的分類進行單類別查詢,但這其中卻存在著跨類別近似的風險。
跨類別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類別的商品或服項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銷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極高的類似性,因此互相構成近似商品或服務。有一些商品雖然未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明確標明為跨類別近似,但在實際審查中,審查員根據商品的性質、用途,也有可能將商標判定為與另一類別的商品近似。這就要求進行商標查詢的人必須具備豐富的商品分類知識和經驗,查詢時要在多個類別上進行檢索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跨類別近似風險
4、馳名商標風險難以查明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我國對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予以特別保護。申請注冊的商標若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與未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局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會不定期公布馳名商標的名單,但在商標查詢時卻無法判斷哪些商標屬于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成為商標查詢中又一個隱性風險。
以上四類風險情況,都可能造成商標注冊失敗,所以需要大家重視。對于一些有希望迅速做大做強的企業,商標注冊更是刻不容緩,因為現在出現了一些投機商,專門搶注別人的商標,以此來獲得高額的回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