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理公司注冊條件和經營范圍
一:外資商業保理注冊的條件:
1. 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2. 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近期沒有違規處罰紀錄。
3. 應當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成立。
4. 名稱中應標明“商業保理”字樣。
5. 應建立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相關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每半年將財務報表、合規說明、業務開展情況等報市經貿信息委,并對報告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 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紀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商業保理公司的經營范圍:
1.出口保利、國內保理;
2.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
3.信用風險管理平臺開發;
4.經審批部門許可的其他相關業務;
5.不的從事吸收存款、專門從事或受托展開與商業保理無管道催收業務、業務、受托投資、國家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