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對企業名稱有什么要求
給公司取名字不像給人取名字,給公司取名字是有嚴格要求的,工商局對于公司的名字有很明確的規定,那么到底哪些字不能作為公司的名稱呢?哪些企業名稱工商局是不予核定的呢?對于企業名稱,工商局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編就跟大家詳細解析。
哪些企業名稱工商局不予核準?
1、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
2、與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其他企業原名稱相同的;
3、企業名稱有重復的工商局不予核準;
4、與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或者注銷登記的企業名稱相同的。
哪些字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文字;
2、可能會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產生誤解的文字;
3、黨政軍機關名稱、政黨名稱、社會團體名稱、群眾組織名稱及部隊番號等;
4、包含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的文字;
5、外國文字、阿拉伯數字、漢語拼音字母;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文字。
工商局對企業名稱的其它規定:
1、企業營業執照上只能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2、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3、企業的名稱如果需要翻譯成外文的,可以由企業自行翻譯并且使用,不需要報工商局核準登記;
4、如果是外資企業并且使用了外資企業字號的,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的字樣;
5、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企業名稱中不能含有另一個企業的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該冠上其從屬企業的名稱;
7、除了國務院以外的任何企業都不可以在企業的名稱中間加“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