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三大行業多頭監管迎來終結
在統一監管的趨勢下,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三大行業的多頭監管也迎來終結。按照商務部的最新通知,三大行業將統一歸銀保監會管理。監管權的轉移,隨之而來的或是監管升級、行業洗牌,而在統一監管之下,行業也將進一步得到規范。
商務部近日發布公告,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銀保監會),自4月20日起,有關職責由銀保監會履行。
融資租賃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發展最迅猛的新興服務產業之一,是國際上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被譽為“朝陽產業”及“新經濟的促進者”。它的基本業務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買了生產設備供企業使用,企業按期交租金,等到合同結束,企業就差不多把設備的價值都用完了,或租賃公司低價將設備賣給企業。這相當于企業買了臺設備,只不過沒有錢一次付清,而租賃公司有錢,先替它買下來,企業分批還錢并支付利息。
融資租賃此前分為兩大類,一是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由原銀監會審批設立,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由原銀監會監管。二是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又可分為外資融租租賃公司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其中,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向商務部門備案,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則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構審批設立,這兩類屬于一般的工商企業。
融資租賃業形成今日監管分割的格局,有一定的歷史必然。隨著融資租賃業分部門監管的基本框架形成,原銀監會和商務部各自針對所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出臺和修訂管理辦法及制度,最終形成了后來的監管分割格局。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兩者最明顯的差異在于融資方式不同。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之規定,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允許進行同業拆借業務以及未經銀監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業務。而金融租賃公司其資金來源通常為資本金、同業拆借、發行金融債券和租賃項目專項貸款等。此外,商租與金租的財稅政策也不相同。
之前由于監管部門不同,本應統一的市場被分割成兩塊,由此造成監管上的漏洞,尤其是融資租賃企業,違規經營、逃避監管的現象不在少數。
商務部系下融資租賃公司劃歸銀保監會監管之后,行業發展將更為規范,合規性管理指標很可能加強。比如,按照銀保監會的規定,金融機構不允許給一些不合規的公司融資。這些公司可能會尋找融資租賃公司合作,但現在統一監管之下,這種“繞道”的做法就行不通了。此外,融資租賃公司的合規內控也會加強。從風險管理層面,對杠桿率的管理也將更加清晰明確。
商業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應商之間所簽訂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資、信用風險管理、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服務。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受讓供應商的應收賬款并且代替采購商付款。如果采購商無法付款,保理商則付款給供應商。中國的保理市場,分為銀行保理和商業保理,銀行保理由原銀監會監管,商業保理由商務部監管,如今兩者得到統一。
典當在我國屬于一個傳統行業,典當行按借款人提供的質押品價值打折扣,貸放現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到期不能贖取,則質押品由典當行沒收。典當行業在過去的定位較為模糊,主管部門幾經更改,2005年,典當行劃歸商務部、公安部管理。
融資租賃、保理、典當往往被認為是銀行體系的補充,是服務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工具。有些企業拿不到銀行貸款就會找融資租賃、保理、典當行合作,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愿意以相對高的成本獲得資金,但這也提升了風險、增加了杠桿。如今這三個行業納入銀保監會監管,被市場人士解讀為是對類金融機構的去杠桿。監管趨嚴之后,類金融市場將更加規范,但對于一些中小型企業來說,融資壓力可能要加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