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理公司注冊主要要求及流程

2018年7月6日,由《貿易金融》雜志、中國貿易金融網、中國供應鏈金融網主辦;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聯合主辦;中國供應鏈產業生態聯盟、中國交易銀行50人論壇支持,上上簽、早票網、愛保理網戰略合作的2018第二屆中國保理年會在北京隆重召開。

一:商業保理公司注冊主要要求

(1))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收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不低于20%,剩余部分兩年內繳足;

(2)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3)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4)商業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5)商業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6)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7)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8)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外國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

二、申辦條件

允許存續滿一年的中國境內企業及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的形式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外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的,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中國境內企業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內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具體申辦條件如下:

(一)企業投資者應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相關行業的經歷。

(二)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三)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金融領域不少于三年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企業應當以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

(五)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風險評估、業務流程操作、監控等制度。

(六)兼營商業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符合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的規定。

商業保理公司注冊條件

三、辦事流程

(一)設立內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的,投資者向自貿試驗區工商分局提出申請,自貿試驗區工商分局征詢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意見,將以下材料轉交自貿試驗區管委會:

1. 《從事商業保理(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業務企業信息登記和告知承諾表》

2. 擬設立企業內部在風險評估、監控等風險控制方面的制度規定;

3. 投資者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從事相關行業經歷的證明材料;

4. 擬設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風險控制部門人員資歷證明(簡歷、在職證明等);

5. 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二)設立外資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先向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 《從事商業保理(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業務企業信息登記和告知承諾表》

2. 擬設立企業內部在風險評估、監控等風險控制方面的制度規定;

3. 投資者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從事相關行業經歷的證明材料;

4. 擬設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風險控制部門人員資歷證明;

5. 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三)已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申請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的,投資者先向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提交所需材料,審核通過的,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出具批復和批準證書,再按照外資企業一口受理流程辦理相關手續。

注:“高級管理人員”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