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企業如何進行涉外商標申

國家一帶一路政策的推廣以來,越來越多的企業來跟筆者咨詢國際商標的事情。首先,我覺得這是非常值得高興的事情,說明我們國內的企業不再滿足于國內市場而將目光轉向更廣闊的國際市場。
其次,在跟企業的溝通過程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對于國際商標的概念任然是一片空白,所以在做決定時無從下手。

現將企業經常咨詢到的幾個問做一個簡單介紹。

首先,國際商標應該什么時候啟動?

我們都知道國內商標是申請在先原則,所以一旦有新的品牌即將推廣首先做的事情就是商標申請。那么國際商標是什么樣子的呢?老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的道理到哪里都是一樣的,國際商標申請也是如此。

筆者經常碰到企業過來說公司最近接到好幾個美國大訂單,客戶要求提供當地的商標注冊證書,你趕緊幫忙申請一下,結果一查,商標已經被某個經銷商搶注,前期所有的努力都白費啦。也有很多人說搶注商標這種事情不是只有國人做的比較多嗎?筆者只想說,現在國內的知名品牌在國外被搶注的案例還少嗎,血的教訓有那么幾次就夠啦。所有企業一旦決定要進軍國際市場,那么切記切記商標一定要先行。

那么,國際商標的申請方式有哪些呢,或者說國際商標要怎么申請呢?

一般用的國際商標申請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一種是單一國家商標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目前馬德里成員國共有101個,只要是屬于馬德里成員國都可以通過這種途徑申請國際商標。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收費標準是一次申請交一次基礎費用加指定國家費用,因此申請的國家越多,費用就越優惠。

單一國家商標注冊,是指申請人通過委托各國代理人,一個國家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一個地區地直接到國外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單一國家商標注冊需要按照各國的具體法律程序辦理,并按照不同國家的收費標準繳納相應費用。

目前這兩種途徑都是用的最為普遍,那么企業到底該如何選擇國際商標的申請途徑呢?我們先來對比一下這兩種方式的利弊。

馬德里注冊劣勢

1、手續簡便。國際商標申請人可僅需直接向所屬國商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僅需用一種文字提交一份申請書,即可同時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2、費用低廉。申請人繳納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規費,或根據“議定書”再繳納單獨規費,而無須逐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

3、后期便于管理,轉讓,變更,續展,只需提交一份文件即可,不需單個國家分別提交

1、國家的局限性:除馬德里成員國以外的其他國家都只能采取單一注冊方式。需要前置條件:需要在原屬國先進行注冊或申請

2、“中心打擊”原則:如需要前置條件:需要在原屬國先進行注冊或申請,在五年內國內商標基礎喪失,國際注冊則隨即將被撤銷。

3、三省(即指省時、省錢、省事)原則僅是從總體而言的

4、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辦理,指定各國并不會單獨下發證書,不利于企業的對外宣傳。

5、馬德里商標申請日為國家商標局國際處將商標遞交國際局錄入馬德里系統時間,所以馬德里受理慢,需要半年左右時間。

單一注冊劣勢

1、可以獲得注冊國家的注冊證,而不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僅核發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指定國通常不單獨發證。

2、部分國家在辦理時非常快,如新加坡、英國僅在半年左右就可以下發注冊證。

3、單一方式辦理即由代理直接轉至國外律師,在每一個國家商標注冊申請中,都會有專門的對應的專業律師予以監控申請流程,而馬德里方式則不具備,如在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國中出現一些審查意見,馬德里程序本身無法解決,只能再次委托當國律師予以解決。

1、費用較高,每個國家申請階段需單獨繳納申請費用,以及后期維護,續展、轉讓、變更等均需逐個國家進行提交。

通過這樣子的分析,如何選擇也就不那么糾結啦。如果企業規劃一年以后開始進入國際市場的,那么可以放心大膽的選擇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如果企業準備馬上進入國際市場而這個國家又比較重要的,建議還是選擇單一的方式吧,畢竟花錢買保險的事情怎么算都是最劃算的。

當然企業要如何選擇國際商標注冊方式,還需要在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一切從實際出發。但是切記,一定要找專業的服務機構為你出謀劃策,前期花出去的錢可以為你以后的路鋪的更加的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