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資商業保理注冊條件

外資商業保理注冊條件
1、發起人有成立五年以上的公司,出具公司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公司律師公證,銀行資信良好證明
2、投資者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且在申請前一年總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3、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3名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性有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4、企業應當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
5、商業保理企業應設立獨立的公司,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6、商業保理企業應當在名稱中加注“商業保理”字樣。
外資保理公司經營范圍
1、以受讓應收賬款的方式提供貿易融資;
2、應收賬款的收付結算、管理與催收;
3、銷售分戶(分類)賬管理;
4、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的非商業性壞賬擔保;
5、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
6、相關咨詢服務;
7、法律法規準予從事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