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亮點之簡化公司注冊登記的流程
核心內容:
新公司法的亮點之一是簡化了公司的注冊登記流程,包括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等。新公司法對公司注冊流程有哪些規定?新公司法的注冊流程是怎么簡化的?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新公司法的亮點之簡化公司注冊登記的流程。
新公司法簡化了公司注冊的流程:
1、新公司法規定了認繳出資額、實收資本不再是公司登記的記載事項。新公司法將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股東的出資額、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的登記事項,減少了政府部門對市場自治事項的干預,發揮社會組織的監督自律作用,強化企業自我管理,加強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和經營場所管理,切實保障交易安全,增加了市場主體的活力。
2、新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驗資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資金真實性的文件。
依照現行《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報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是表明公司注冊資本數額的合法證明。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定驗資機構是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驗資后,驗資機構應出具驗資報告,連同驗資證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與委托人,做為申請注冊資本的依據。
現實中,為了提交一份驗資報告,企業往往派專人在銀行與會計事務所之間多次“往返跑”。若是企業出資者新投入資本、整體改制、設立分公司等等情況下的變更驗資,則更是流程繁多、手續繁瑣,企業的發展活力被緊緊地“束縛”著。但在新公司法修改的內容施行后,公司登記時,不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減低了企業的注冊成本。
新公司法的新規定: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